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平顶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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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4104815144D004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
一、招标条件
本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0 万元,招标人为舞钢市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采购人要求制作各种所需饭菜,提供给就餐人员。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包含:加工制作环节食品安全、人员晨检、支付食堂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保险费、福利和各类补贴、管理费、增值税等,另包含如:工作服、工作帽、劳保用品采购费用)。第一标段:大约服务多个学校学生5000 人;以秋后学校开学实际学生数为准;第二标段:大约服务多个学校学生5000 人;以秋后学校开学实际学生数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002)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且营业三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且营业三年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存续期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查询页面须显示时间);
3.8 提供三年及以上食堂后勤劳务服务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本单位须提供2022、2023、2024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供应商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10 提供年利率和人员工资表
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5、在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前一阶段,曾经参加我局组织的的大宗食材统一采购中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次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或者借用他人资质变相参加竞标,若日后发现经核实,取消其大宗食材配送以及后勤劳务服务资格;
6、本次招标文件中多个学校,现阶段均为委托经营模式,但有部分学校合同为2026 年到期,须到该校合同到期后,再与中标单位订立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依日后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002 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且营业三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且营业三年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存续期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查询页面须显示时间);
3.8 提供三年及以上食堂后勤劳务服务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本单位须提供2022、2023、2024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供应商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10 提供年利率和人员工资表
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5、在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前一阶段,曾经参加我局组织的的大宗食材统一采购中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次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或者借用他人资质变相参加竞标,若日后发现经核实,取消其大宗食材配送以及后勤劳务服务资格;
6、本次招标文件中多个学校,现阶段均为委托经营模式,但有部分学校合同为2026 年到期,须到该校合同到期后,再与中标单位订立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依日后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05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完成企业注册和办理CA 数字证书,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舞钢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企业注册和办理CA 数字证书”请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舞钢市)“办事服务”的相关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舞钢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
七、其他
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8 月19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104815144D00409
2、项目名称: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制作各种所需饭菜,提供给就餐人员;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包含:加工制作环节食品安全、人员晨检、支付食堂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
4.2 服务地点:平顶山市舞钢市
4.3 服务期限:三年(1+1+1,合同逐年签订)。
4.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 个标段;
第一标段:大约服务多个学校学生5000 人;以秋后学校开学实际学生数为准第二标段:大约服务多个学校学生5000 人;以秋后学校开学实际学生数为准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且营业三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且营业三年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存续期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查询页面须显示时间);
3.8 提供三年及以上食堂后勤劳务服务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本单位须提供2022、2023、2024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供应商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10 提供年利率和人员工资表
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5、在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前一阶段,曾经参加我局组织的的大宗食材统一采购中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次舞钢市中小学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或者借用他人资质变相参加竞标,若日后发现经核实,取消其大宗食材配送以及后勤劳务服务资格;
6、本次招标文件中多个学校,现阶段均为委托经营模式,但有部分学校合同为2026 年到期,须到该校合同到期后,再与中标单位订立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依日后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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