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工作面稳装安全设施配件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大同市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工作面稳装安全设施配件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B102-ZB-250412923)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29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01 18:00
本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工作面稳装安全设施配件(招标项目编号:JNB102-ZB-25041292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工作面稳装安全设施配件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工作面稳装安全设施配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交货期 |
|---|---|---|---|---|
| 1 | 需解锁 | 5842450元 | / | 供货方式为代储,根据塔山矿实际使用需求量和供货时间下达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
| 2 | 需解锁 | 6437275元 | / | 供货方式为代储,根据塔山矿实际使用需求量和供货时间下达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 2 | 需解锁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 2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张家口恒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张家口立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大同市龙飞矿山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提供招标明细中备注为主要货物的至少两项配件的供货业绩(需在业绩合同中标注对应本次招标货物明细的序号方便准确评审。业绩的货物名称与本次招标内容一致(或者从名称来看,明显与招标货物是同产品即可)型号不限。)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张家口恒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三项业绩均未附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张家口立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四项业绩均未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大同市龙飞矿山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两次询征函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四项业绩的银行流水,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标准,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大同市龙飞矿山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否决原因:★5.9投标人须具有对焊接质量进行无损探伤的能力(提供数字超声波探伤仪的实物照片、铭牌照片以及采购的合同和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大同市龙飞矿山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两次询征函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第197页及201页的发票原件。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评审标准,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