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涪陵分公司配送中心出入库业务外包项目
重庆
2025年度涪陵分公司配送中心出入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2025年度涪陵分公司配送中心出入库业务外包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5年度涪陵分公司配送中心出入库业务外包项目 。
2.2采购金额: 计划采购总金额约 131 万元(含税) 。
2.3 招标内容: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服务单位完成招标人配送中心出入库业务,包含工业卷烟生产入库、工业卷烟销售(移库)出库、工业卷烟调拨入库、商业卷烟采购入库、商业卷烟调拨入库、商业卷烟调拨出库约104万箱以及临时搬运装卸(包含废旧周转箱装车约32万个,废旧热缩膜回收装卸55吨)、日常清洁等作业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
2.4 服务期限: 1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 。
2.5 服务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鹤凤大道12号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 2022 年 7 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 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 或负责人 ) 无行贿行为且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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