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验收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 环保验收调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 2020〕 961 号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 对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验收调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简称连宿高速公路)是规划 “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的“横三”线,为新建公路工程,涉及徐圩新区、海州区、灌云县3个行政区,线路线起自徐圩新区,起点桩号K0+300,与228国道交叉,顺接方洋路,向西南布线,在徐圩水厂北侧跨越烧香河南段,经东辛农场水产管理区、西陬管理区及沿河管理区,于板浦镇周圩村附近跨越善后河进入同兴镇,路线在伊芦社区、罘山之间向西南布设,于轴北村附近跨越车轴河,继续向西南在下车镇北侧与连盐铁路、沈海高速交叉,之后偏向西,于仲集南侧与连镇客专、204国道交叉,跨越通榆河后在枯沟河北侧向西布线,止于机场互通南侧约4.0km与长深高速交叉处,路线终点桩号K40+653,全长40.653km。
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120km/h,路基宽度2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项目主体工程包括路基、桥梁、互通、收费站及服务区、改移工程等,临时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便桥、临时堆土场区。全线共设置主线桥梁25座,包含特大桥6座,大桥10座,中小桥9座;互通匝道桥23座,支线上跨桥3座,方洋路还建桥梁1座。共设置徐圩互通、东辛互通、灌云东枢纽、仲集南互通、小伊枢纽共5处。设置徐圩服务区1处,设置徐圩主线收费站(含收费站、路政、联合执法)、东辛匝道收费站(含收费站、管理分中心、养护)、仲集南匝道收费站等3处收费站。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验收调查项目,共 1 个标段,即 LS-HBDC-2 标段。
2. 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 连 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验收调查 工作。
2.4 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 2025年9月~2026年12月;
交工验收后,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 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交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环保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2026年2月配合环保工程设计单位完善环保工程补充施工图设计;2026年8月完成环保验收调查报告,2026年12月完成环保验收报验公示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位条件 :
( 1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 投标人完成过环境保护 咨询服务 项目。
( 2 ) 其他:
A .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 .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项目负责人 资格
( 1 ) 资质 要求
A .具有中级 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 . 具有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2 )业绩要求
担任过 环境保护 咨询服务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 ) 其他
20 20 年 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 其他要求:
( 1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7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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