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客运段CRH1E动车组整备保洁业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客运段CRH1E动车组整备保洁业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202507230202105008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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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受 成都客运段 委托,作为成都客运段 CRH1E动车组整备保洁业务公开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客运段 CRH1E动车组整备保洁业务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 : 1 .服务地点:天府动车运用所、成都动车段、CRH1E动车组内等成都客运段指定地点(CRH1E动车组整备保洁主要作业地点为)。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 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独立承接卫生整备保洁业务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须提供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近两年(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少于1个,履约期限为1年的保洁同类外包业务的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与合同时间匹配的由合同合作方出具的正常履约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单位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因中标人原因影响本业务正常开展的,我方将直接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5.2本项目需现场实勘。本项目招标截止报名后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实地勘察,由采购人出具实勘证明后,方可参加项目,联系人李老师:02886456703/。
3.5.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4投标单位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3)两个及以上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3.5.5投标人须作书面承诺: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充足的保洁管理和作业人员,保证在中标后15日历天内能够调集本项目保洁业务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资源到达保洁地点,设置常设管理机构,指定不少于两名动车保洁专业管理人员常驻并负责日常管理,开展正常保洁整备业务。投入本项目作业人员年龄须满足“男性年龄18-60周岁,女性年龄18-50周岁”,能确保服务质量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能自行负担专业保洁机具、清洁工具和清洗剂,清洗剂符合环保要求,不腐蚀、污染设备备品;能为每名保洁员统一配发劳动服装、防护用品和保洁工具,确保各方联系协调和各项管理工作到位。
3.5.6投标单位须作书面承诺:近两年内无任何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近两年内不存在因个人履约能力不足导致终止合同履约的情况,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停止投标期限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 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 20 25 年 7 月 31 日 00 时00分起至 2025年8 月 5 日 00 时00分 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 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 ,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 择投标项目点击 【我要参与】 ,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 《供应商 信息 表》 Word版和 加盖报价人公章 的 PDF版 ( 格式 见附件 1 ) 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44142035 @qq.com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 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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