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经费(食品加工工艺实训基地配套建设)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201]XMZS[CS]2025006
二、项目名称: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经费(食品加工工艺实训基地配套建设)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光电产业园孵化基地2楼 | 967,789.00元 | 97.5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品加工工艺实训基地配套建设):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1 |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食品加工工艺实训基地配套建设 | 食品加工工艺实训基地配套建设(设备)部分 | 福建安能等 | 1500750850mm等 | 1 | 项 | 587,890.0000 | 587,890.00 |
| 1-1-2 |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食品加工工艺实训基地配套建设 | 食品加工工艺实训基地配套建设(基础改造)部分 | 福建安能 | 定制 | 1 | 项 | 379,899.0000 | 379,899.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魏建文 |
|---|---|
| 评审专家: | 唐宏亮 、 石泰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成交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成交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成交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1%。②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③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④收款人全称:需解锁;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品加工工艺实训基地配套建设:1.30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集美工业学校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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