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气动搅拌机等物资公开性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气动搅拌机等物资公开性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L-CLK-2025-0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气动搅拌机等物资公开性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包头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气动搅拌机等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物资基本性能要求:(1)所供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对于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的物资,应提供相应有效的许可或认证;(2) 所有的产品需与包头车辆段现有的设备进行配套使用,负责产品后期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3)包件2物资为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二连车间使用。(4)投标厂家需对投标的产品配套使用情况现场勘探,以满足配套使用。
2.质量保证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材料、配件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行车事故的损失负责,费用由供货方负担。使用单位及时通知供货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缺陷、故障及行车事故的索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认证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不接受报价;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具备近两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者发票。
6、本次采购接受生产商及代理商报名参加,进口产品允许二级代理商参加。
7、本次公开性竞争性谈判只接受在95306注册企业参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8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