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空气循环扇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空气循环扇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LYGWDWZCG2025-005)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空气循环扇采购(项目编号:LYGWDWZCG2025-005),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公示结果如下:
一、 成交候选人情况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
| 1 | 空气循环扇 | 需解锁 | 1 |
| 1 | 空气循环扇 | 需解锁 | 2 |
二、 其他 公示内容
山东智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文件不清晰,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7.3 ( 2 )报价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的要求;山东纳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厚发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费县金泰制氧有限公司无制造商授权书,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2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山东佰嘉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低于美的、格力、艾美特等主流品牌的空气循环扇,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 第二节 技术条件 1. 产品质量不低于美的、格力、艾美特等主流品牌的空气循环扇厂家或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电机为非无刷电机,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 第二节 技术条件 2. 电机为纯铜无刷电机。”故否决以上投标人该包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异议函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竞商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