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团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地块及服务(北京市外)采购(2025)(二次征集)征集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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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地块及服务(北京市外)采购 (2025) (二次征集)征集公告
1. 征集条件
北京排水集团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地块及服务(北京市外)采购(2025)(二次征集)(项目编号:BJPS-2025-JT-NCB-SC-0116),征集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二次公开征集本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2.征集人简介、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815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污泥资源中心拟征集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地块及服务(北京市外)(2025)(二次征集),合同形式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单位采购合同+任务单,框架协议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北京排水集团已开展多个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其中包括林地利用、土壤改良或重构(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土壤重构、盐碱地土壤改良、沙化地土壤改良)等多种资源化利用方式。本次征集北京市外有机营养王(污泥产品)林地利用地块和土壤改良或重构利用地块,供应商可任选一种或多种资源化利用地块,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利用量40余万吨。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资源化项目所用的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由污泥资源甲心负责提供并运输到项目地块,成交供应商(乙方)在其提供的地块内开展有机营养王(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项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征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3)提供地块的供应商向当地乡镇(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含)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在其辖区内利用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开展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函件(投“林地利用地块”或“土壤改良或重构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4)当地乡镇(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含)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供应商在其辖区内利用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函件(投“林地利用地块”或“土壤改良或重构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5)当地乡镇(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含)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同意供应商利用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平面图或相应土地使用证(投“林地利用地块”或“土壤改良或重构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6)提供地块的供应商向征集人提请利用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函件(投“林地利用地块”或“土壤改良或重构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7)提供林地利用地块的供应商利用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面积累计不少于1000亩(投林地利用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8)提供土壤改良或重构利用地块的供应商利用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面积累计不少于100亩(投土壤改良或重构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9)土壤改良或重构利用地块的供应商提供经县级(含)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土壤改良或土壤重构利用方案》以及相应的批准文件(投土壤改良或重构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1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提供林地利用地块的供应商按照北京排水集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林地施用技术规程》(Q/BDG43046—2019)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362-2011)的要求在投标地块进行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林地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第2类经济林基地项目中的要求,编制相应内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投林地利用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2提供土壤改良或重构利用地块的供应商提供其利用北京排水集团所产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开展土壤改良或重构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第103.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的要求编制相应内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若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利用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开展土壤改良或重构利用项目地块最终规划为造林绿化的,可按照第2类经济林基地项目中的要求编制相应内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投土壤改艮或重构利用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11)土壤改良或重构利用地块的供应商提供土壤改良或重构项目关联合同(投土壤改良或重构地块的供应商提供)。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3.1.3 业绩要求:无;3.1.4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响应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项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
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2)响应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
保的情形;(3)响应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中;(4)响应截止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信息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需求:
4.1服务内容
北京排水集团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服务(北京市外)
4.2实施地域
北京市外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林地利用地块、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土壤改良或重构利用地块
5.最高限价:
(1)有机营养土(污泥产品)资源化林地利用服务控制价:不含税46.22 元/吨(2)土壤改良或重构利用服务控制价:不含税66.03元/吨。
6.征集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4日12时00分至2025年8月 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征集文件。
6.1.1下载电子征集文件,须首先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申办CA数字证书(单位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个人CA数字证书),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办方法及流程详见北排供应链网站“通知”栏的“《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及申办CA数字证书须知》”。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本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单位数字认证证书及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认证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1.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公司账户将标书费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116)标书费”。如备注未标注或标注错误,或付款单位为非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导致无法下载本项目征集文件。
6.1.3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投标”中“标书购买”的“缴纳凭证”,并立即电话(标书售卖电话)通知标书售卖审核员,经审核后,供应商可登录下载征集文件。
6.1.4供应商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报名”栏目中“标书购买”处,用单位数字认证证书下载本项目征集文件。
6.2征集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账号:81107010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
7.2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同时也无需到达开启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方法如下: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在2025年8月26日8时00分至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远程电子签到;
(3)供应商应在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至2025年8月26日10时30分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特别说明:供应商未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非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或未在5.2第(2)款规定时限内远程电子签到或未在5.2第(3)款规定时限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响应。
当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入围后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为准。
7.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向“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递交完成后请立即向本项目征集公告预留的“招标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确认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供应商要确保上传的文件为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制的本项目响应文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响应。
7.4本次响应文件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非因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CA数字认证系统故障导致的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下载及解密的,供应商响应不成功。
7.5逾期上传或解密的响应文件,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6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启。
供应商可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04供应商使用手册”及“05视频操作流程”处下载供应商远程在线投标、开标的使用及视频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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