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全部标包,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包数量为2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任一分项报价超过对应分项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热成像双光谱云台摄像机98台,双光谱5寸球机2台,智能球型摄像机35台。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461.062万元,含税金额521.00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2交付期限:订单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产品(标包1:热像双光谱云台摄像机、双光谱球机;标包2:智能球型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响应处理。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视频监控摄像机销售业绩。
3.5关联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
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6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或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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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2025年某项目监控摄像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