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电厂石灰石干磨系统增容改造项目建安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4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宁海电厂石灰石干磨系统增容改造项目建安工程
中标候选人 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宁海电厂石灰石干磨系统增容改造项目建安工程 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宁海电厂石灰石干磨系统增容改造项目建安工程
二、公示时间: 2025-08-04~2025-08-06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四、
五、评标结果: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公 司名称 | 需解锁 | |
| 山东皓德威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4139010.16000000 | 4199918.00000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 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证书名称: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证书编号: D232 241997 证书有效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 29年11月13日 | 证书名称: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证书编号:D237000820 证书有效期:2024年07月24日至 2028年12月 29 日 |
| 业绩 | 1、业绩名称:武钢新建亚临界燃气锅炉发电项目锅炉本体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 21.05.01;买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2、业绩名称: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余气余热)发电项目电站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0.06.12;买方:需解锁 | ||
| 3、业绩名称:巴基斯坦塔尔煤田II区块ThalNova电站项目;签订时间:2020.12.11;买方: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4、业绩名称:国家能源集团随州火电项目主体建安工程B标段锅炉本体钢架、梯子平台安装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1.11.9;买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5、业绩名称:天津华电南港热电工程脱硫岛EPC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剩余尾工及消缺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2.05;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 司 | ||
| 6、业绩名称:贵州华电塘寨发电 有限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签订时间:2024.04;甲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SCR烟气 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EPC总承包建安工程;签订时间: 2024.03.01;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1、业绩名称:大唐郓城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废水零排放处理 EPC总承包工程;签订时间:2024.9.27;买方:江苏海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2、业绩名称:神头发电2x60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签订时间:2021.5;买方: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3、业绩名称:黄冈市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C总承包锅炉岛及部分汽机设备安装、签订时间:2022.4.8;买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万载县工业园新型热电联产二期扩建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月;买方: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安装施工总承包3号、4号锅炉岛安装;签订时间;2021.2;买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 6、业绩名称:#1、#2机组主给水管道弯头更换项目承包合同;签订时间:2023.9.12;买方: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 | ||
| 7、业绩名称: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工业供汽能力提升改造(厂内标段);签订时间:2023.4.15;买方:需解锁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庄益波/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需解锁04723 | 关燕飞/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需解锁02344 |
六、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 式:
单位(部门):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
接收邮箱: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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