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医院新区健康管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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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医院新区健康管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安市人民医院新区健康管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 2507-610602-04-01-615952)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大学生创业小镇西区E 栋。
2.2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9200 平米,施工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及信息化工程。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项目投资概算:590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信誉要求:申请人的1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申请人在2“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在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不得在4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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