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及急诊楼项目电梯工程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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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及急诊楼项目电梯工程标段货物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相城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及急诊楼项目电梯工程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招标人为苏州市和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城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及急诊楼项目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凤阳路118号
2.工程规模:电梯共计3台,合同估算价约81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 CSJS20250804001001001 | 相城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及急诊楼项目电梯 工程 | 相城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及急诊楼项目电梯 工程 | 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含经销商,下同),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一家投标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报名;生产厂家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视为该品牌所有代理商均不具有投标资格。 4、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5、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2提供代理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3所投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明确事项 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附件下载
相城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及急诊楼项目电梯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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