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2025年枢纽楼楼顶喷淋微雾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河北
-邢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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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2025 年枢纽楼楼顶喷淋微雾设备采购项目(标段编号:HEBBFA20250718000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2025 年枢纽楼楼顶喷淋微雾设备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人民币 11.4 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拟选取 1 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 100%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邢台电信在枢纽楼楼顶建设一套喷淋微雾设备,包含设备的安装以及调测服务。供货及安装期限:供应商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测。
交货地点: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长安南路 189 号
质保期:36 个月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枢纽楼楼顶 喷淋微雾设 备采购项目 | 空调配件- 雾化器 | 1 | 河北省邢 台市襄都 区长安南 路189号 | 30个工作 日 |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长安南 路189号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 1: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及价格评审细则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2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响应的,则相关响应均无效。证明文件:若为代理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扫描件;若为制造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函。2.1.5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 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具备 1 份喷淋微雾设备销售类实施经验。证明文件:1须提供实施经验关键页(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实施经验金额、签字盖章页)。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个数核算业实施经验个数。3签订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结算单扫描件,缺一不可,以框架协议个数核算实施经验个数。
2.1.7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5 年 08 月 12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5 年 08 月 12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5 年 08 月 12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2.3 产品资格要求: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8附件下载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2025年枢纽楼楼顶喷淋微雾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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