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场地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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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
场地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场地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POST-FW-2503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场地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5038
三、项目概况:根据温州市分公司提交的采购需求单(温邮分采〔2025〕133 号),为进一步提升温州场地进口处理、总包发运(经转)及大件电商标快集包等能力,本项目需采购温州市分公司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场地业务外包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 个标包,成交1 家供应商。3 年总预估金额3300 万元(含税)。
| 合同 包号 | 服务内 容 | 标段 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 (件) | 采购限价 (含税) | 预估金额 (元) | 权重 |
| 邮件搬运、 混合收寄、 分抹、扫 描、验视 贴标、安 检、集包、 封发、封 包、装车、 循环邮袋 整理、场 院内车辆 的管理、 智能跟单 | 1-1 | 温州处理中心总包经转: 2万袋(含)以下 | 20910567 | ≤0.4880 元/袋 | 10204357 | 31. 45% | |
| 1-2 | 温州处理中心总包经转: 2 万袋-2.5万袋(含) | 1499946 | ≤0.2079 元/袋 | 311869 | 0. 96% | ||
| 1-3 | 温州处理中心总包经转: 2.5万袋以上 | 192372 | ≤0.1767 元/袋 | 33998 | 0.10% | ||
| 1-4 | 温州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内部 处理:6万件(含)以下 | 65153972 | ≤0.2572 元/件 | 16757602 | 51.65% | ||
| 1-5 | 温州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内部 处理:6万件-7万件(含) | 1007206 | ≤0.1300 元/件 | 130886 | 0. 40% | ||
| 1-6 | 温州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内部 处理:7万件以上 | 98791 | ≤0.1170 元/件 | 11554 | 0. 04% |
| 处理、退 1-7 件及异常 件处理。 | 温州处理中心进口邮件内部 处理:6万件(含)以下 | 22121400 | ≤0.1885 元/件 | 4169884 | 12. 85% | |
| 1-8 | 温州处理中心进口邮件内部 处理:6万件-7万件(含) | 3111540 | ≤0.1376 元/件 | 428254 | 1.32% | |
| 1-9 | 温州处理中心进口邮件内部 处理:7万件以上 | 3163219 | ≤0.1245 元/件 | 393903 | 1. 21% |
注:1.投标人须对所有标包进行响应,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本项目业务外包金额按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3.按实际业务类型进行结算,结算计价方式为:分档累计。例:出口邮件处理3 个分档计价区间分别为 6 万件(含)以下,a 元/件;6 万件-7 万件(含),b 元/件;7 万件以上,c 元/件。按“量增价降”原则,符合a>b>c 方为有效报价。如某月为30 天,当月月日均处理量为 10 万件,则当月结算费用为=60000 件×30 天×a 元/件+(70000-60000)件×30 天×b 元/件+(100000-70000)件×30 天×c 元/件。
(二)*报价:外包单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中标人外包服务特点如场地租赁、场地改造、设备购置(含安装及拆旧等)、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合同甲方无需再向中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因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原因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可协商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质量等合同条款。
(三)取数口径(系统如有更新,按照系统最新版执行):新一代取数:首页>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 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总量统计(按邮件进出口展示)
(四)招标人资源配置:编织袋、循环袋、包装袋、物料/耗材。其中物料/耗材:包含但不限于预制总包袋牌、缝包线等。
(五)投标人资源配置:
1、在处理场地中的日常运营费用(含场地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所有场地中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新设备安装前,现有场地如有设备拆除由中标人负责,拆除后交由招标人处置。投标人需承诺投产设备均为全新设备。设备运维:中标供应商负责合同期内场地内邮件处理设备(含利旧设备)运维工作。
3、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中标人过错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设备无条件归招标人处理。设备内容、数量、工艺方案需满足《服务技术规范》要求,中标后由招标人对施工方案、技术指标要求等进行跟进直至设备工艺验收合格。
*4、本项目作业期间现场驻场运维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其中至少 1 人有电焊工证、至少1 人有电工证。投标人承诺驻场运维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文件承诺人数。
5、场地要求:离滨海处理场地(具体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大道五道四路 93号)20 公里之内,场内面积约5150m2。
6、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以上资源,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六)服务期:3 年(自投产之日起),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 年。
(七)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潜在投标人参加温州大件集包中心兼出口直发场地现场踏勘,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
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联系人:薛奇、严建平 ,联系电话:,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苏宁物流园区。
(八)服务地点:温州市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地。
(九)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 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 投标人具有至少1 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省际中心所在地单个合同金额1000 万元及以上同类型行业的业务外包项目业绩(提供明确标的物的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以及证明合同正常履行的足额发票);
2.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6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2.2.10 本项目不接受温州邮政分公司及下属单位的揽收(含前置集包)外包供应商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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