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综合测试验证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02)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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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综合测试验证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02)
1.谈判条件
无人机综合测试验证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为云南云智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关于推动建设低空综合测试验证体系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开展盘龙区中坝综合测试验证场建设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盘龙区中坝测试场占地面积约560亩。
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服务内容:无人机综合测试验证场建设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含可行性分析、技术方案、工程造价、财务分析等内容,最终提交投资可行性研究文本。
主要研究内容:
(1)功能定位及可行性分析就测试场功能定位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包含市场需求、空域条件及地面建设条件等;(2)技术方案包含总体布局、基本建设方案(内外场相关建设内容)、重点内容框架研究等;(3)工程估算各项建设内容工程估算。(4)财务分析对建设期及运营期相关业务营收及成本进行分析。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完成现场调研工作,3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送审
,45个日历天内提交投资性可行性研究报告。2.5质量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各项规范规定要求,可行性研究报
中提及的方案需符合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2.6项目预算:约35万元。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业务专业包含:建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含信息化),且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咨询、规划咨询、评估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或具备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内容包含建筑。
(3)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3年,自成立初年提供。如成立不足1年,无须提供)。
(8)信誉情况: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2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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