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三工河乡饲草料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万驼园)
新疆
阜康市三工河乡饲草料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万驼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阜康市三工河乡饲草料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万驼园) ) 已由 (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以 ( 阜发改投资〔2025〕103号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 2025年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2025年 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3万元、自治区 财政 街接资金297 万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阜康市三工河乡饲草料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万驼园) )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拜斯胡木中心村:新建钢棚1110平方米、值班室40平方米、圈舍650平方米、遮阳棚600平方米、饲草棚200平方米、砂石路面 4000平方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大泉中心村标准化骆驼养殖小区:新建圈舍650平方米、遮阳棚600平方米、饲草棚200平方米、青贮池600立方米,管理用房87平方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2.1.1 建设地点: 阜康市三工河乡拜斯胡木中心村、大泉中心村。
2.1.2 建设规模: 1).拜斯胡木中心村:新建钢棚1110平方米、值班室40平方米、圈舍650平方米、遮阳棚600平方米、饲草棚200平方米、砂石路面 4000平方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大泉中心村标准化骆驼养殖小区:新建圈舍650平方米、遮阳棚600平方米、饲草棚200平方米、青贮池600立方米,管理用房87平方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2.1.3 工程 投资额: 500 万元
2.1.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61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 9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 0 月 31 日 ;
2.1.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 其他: 质量标准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 一 项类似业绩;
□拟任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承担过 / 项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3. 4 财务要求:近 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 。 2024年 8 月 6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年,指2022年起至2024年止。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最多不超过 10 年),指 2022年 08 月 06 日 起至 2025年 08 月 06 日 止。
(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 08 月 06 日起至 2025 年 08 月 06 日止。
(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3. 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兼职 ,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2 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不得在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兼职 ,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3 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未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7.5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11: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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