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集团食品产业基地项目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附件下载
岭南集团食品产业基地项目检测监测服务
岭南集团食品产业基地项目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岭南集团食品产业基地项目已取得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广粮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广粮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岭南集团食品产业基地项目检测监测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南侧。
2.3 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26295 平方米,容积率 2.52,总建筑面积 67030 平方米;其中预制烘焙产品生产车间(5F)19800 平方米,小包装油生产车间(5F)11000 平方米,科创中心(11F)11330 平方米,油泵房 300 平方米,装卸区罩棚 2000 平方米,预留二期建设食品工厂(6F)19200 平方米,油脂精炼生产车间(4F)3400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1.建设年生产规模为 6,000 吨烘焙预拌粉、6,000 吨烘焙产品的生产线,及建设配套产能的包装车间;2.建设年设计产能为 47,400 吨的食用油生产线,包括植物油罐装生产线、包装车间,及配套产能的储存设施;建设科创中心。(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1729052.80 元(含税)。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高于限价的报价无效。
2.5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且本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2.6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确认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相关检测监测项目(含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永久监测控制点(三个或以上)埋设及维护、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桩基础检验试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结构检验、沉降监测、幕墙检验、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材料进场检验、见证取样检测、高支模监测、装配式建筑所有检测监测,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需的全部质量检测监测工作,同时也包括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因项目建设进度需要,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土壤氡检测、水土保持监测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监督抽检、试验工作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2)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并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钢结构)。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 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主体沉降观测等)。如投标人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 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3.5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6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近二年(从 2023 年的 1 月 1 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7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对应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 3.3 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附件下载
岭南集团食品产业基地项目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