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通州空调维修服务项目(标包1)(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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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通州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标包1)(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NTCG-2025-3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通州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标包1)(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海门分公司空调维修,预算13.00万元,服务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本标包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含税单价不得超过限价单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清单及限价详见附件1海门分公司分项报价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通州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标包1)(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通州空调维修服务项目 (标包1)(第二次):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证、登高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承诺以上服务人员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给采购人备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在中标区域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半个月内在中标区域内设立服务机构及办公场所,租期至少到本项目服务期结束之后。(须提供常驻机构房产证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通邮政及下属机构与本项目对应品目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2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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