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植物保护检疫站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内乡政采谈判-2025-5
2、采购项目名称:内乡县植物保护检疫站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内乡政采谈判-2025-5-1 | 防治物资采购 | 需解锁 |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城关镇人民路东段453号 | 537,900.00 | 元 | 评审价格:537900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美平、张红转、江建荣(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 中规定的标准,以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一标段:15000元。
收费金额:15,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河南省.内乡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未中标投标人排序:一标段:第二名鄄城县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名尉氏县鼎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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