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双城经济圈潼南战新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纵一路南段及TN05-01-1302地块场平工程EPC
重庆
成渝双城经济圈潼南战新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纵一路南段及TN05-01-1302地块场平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成渝双城经济圈潼南战新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纵一路南段及TN05-01-1302地块场平工程EPC 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10-500152-04-01-186621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潼南高新区东B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纵一路南段及TN05-01-13/02地块场平,其中纵一路南段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2车道,实施路基宽24.25m,道路全长2.06km,主要构筑物为顶管580m ; TN05-01-13 / 02地块场平面积约688亩,挖方146万方,填方约383万方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8171.49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5233.31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 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 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变更设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配合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竣工验收等工作。
( 2)建筑安装部分: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 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暂 估价项目的招标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招标文件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 4)如出现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违法转包的,一经发 现,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两次以上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减少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注:发包人根据建设所需,有权随时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不会因此作出任何补偿。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其中:
? 设计周期: □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 ;
? 施工工期: 350 日历天 ;
□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下列 I、II 项的资质条件:
I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II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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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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