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西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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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汝建招2025-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汝阳县西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02.944614万元,招标人为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6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8栋,配建筑包含党群中心、公厕、停车场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汝阳县西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汝阳县西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无在施项目;(申请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施项目承诺书)4、申请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申请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去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
6.1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所需资质在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6.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注:申请文件须附“信誉要求承诺函”,格式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3 23:59附件下载
汝阳县西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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