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粮食仓储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湖南
-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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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口区粮食仓储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
一、招标条件
本录口区粮食仓储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88万元,招标人为株洲市南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粮食仓库、低温储备库、配套辅助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9520平方米(约合59.28亩),总建筑面积49600平方米,其中:新建粮食仓库44300平方米,低温储备库1000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粮食仓库容积10万吨,停车位100个及配套基础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录口区粮食仓储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录口区粮食仓储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湖南省株洲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且在湖南省株洲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本次招标
口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24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近年内完成过1个监理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单项合同额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4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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