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技术大学高邮湖校区民房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0-ZYCG-C2025-0030
项目名称: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高邮湖校区民房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8.760000万元(采购包1:53.080000万元;采购包2:45.6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共2个采购包,采购包1最高限价53.08万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45.6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本项目 2个采购包的开标评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