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1750热轧层流冷却改造项目(EP)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轧钢厂1750热轧层流冷却改造项目(EP)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轧钢厂1750热轧层流冷却改造项目(EP)已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轧钢厂1750热轧层流冷却改造项目(EP) 。
2 . 2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钢厂区 。
2 . 3 建设规模: 2793.13万元(不含税) 。
2.4计划工期: 123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节能改造项目,需要在原设备系统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对整个系统的改造,并使新的系统与原有系统冗余存在,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供货、软件编程调试、人员培训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本项目采用EP模式,其余详见技术协议。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甲级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宽度1200mm及以上且冷却水压力≥0.5MPa及以上的热连轧产线超快冷却承包业绩(EPC或EP或EC或供货),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6)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需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成员(不含牵头方)需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5)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8)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9)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0)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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