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江苏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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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招标编号:JSXHDL-询价-2025042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项目简要说明: 1.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2.预算金额:326300元整3.最高限价: 分包一:采购总价15.9万元,最高限价(单价)6元/袋; 分包二:采购总价11.6万元,最高限价(单价)1.45元/袋; 分包三:采购总价5.13万元,最高限价(单价)
0.95元/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部分“询价邀请”第七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6.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或者与项目建设单位之间存在重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 17:30附件下载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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