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026年6月食堂劳务用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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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026年6月食堂劳务用餐饮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9月-2026年6月食堂劳务用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8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方强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8000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5年9月-2026年6月食堂劳务用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9月-2026年6月食堂劳务用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投标人在本项目团餐服务期内不得服务超过三家单位,并签订承诺函。(如在合同期内经核实,投标人同时服务三家以上单位,则视为违约并不予退款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9 17:30附件下载
2025年9月-2026年6月食堂劳务用餐饮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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