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考场设备更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5]FJZCZB[GK]2025001
项目名称:标准化考场设备更换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66,160.00元
采购包1(标准化考场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66,1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66,16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661.6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标准化考场设备 | 1(批) | 否 | 本项目为标准化考场设备更换采购项目。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本项目建设须符合闽教考[2023]14号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实施标准化建设要求,实现与国家、省、市教育考试系统全面兼容,完成对考场的考风考纪监管,并逐步实现各考点的考场系统建设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066,16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