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沥青路面改造及零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03-XZFZ-C2025-0001
项目名称: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沥青路面改造及零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4.80435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4.804356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沥青路面改造及零星工程 , 包含道路、路牙石重新铺设、检查井抬升 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加盖电子签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9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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