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农业农村局肃州区2025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01万亩(高效节水)地力提升工程(有机肥、农家肥)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508130001
项目名称:肃州区2025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01万亩(高效节水)地力提升工程(有机肥、农家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0027800.00元(大写:壹仟零贰万柒仟捌佰元整)
最高限价: ¥10027800.00元(大写:壹仟零贰万柒仟捌佰元整)
采购需求: 采购 农家 肥 13539 吨,涉及下河清镇教学农场、大地青农场、海涛农场、黄粮墩农场 、 铧尖镇小沙渠村 ; 采购 有机肥 7320吨,涉及银达镇谭家堡村、银达镇蒲上沟村、银达镇怀中村、三墩镇双桥村、 泉湖镇沙滩村。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须根据项目区土壤肥力状 况,按照设计方案、建设面积和培肥要求,将中标的物资供应至项目区并负责施加到项目区地块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供应商须为依法缴纳税收的企 业;提供 2025年第二季度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第二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文件;
(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记录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书;(证书须由省级或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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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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