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煤炭转运服务公开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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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提升煤炭质量,对已生产提升井后的气化煤进行二次分选,从储煤场转运气化煤至主井口新安装倒运卸载点进行二次分选,计划运输量5万吨,运输距离单趟约2 公里,计划期限五个月(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月内完成。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以实际运输转运量据实结算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60 个工作日内支付90%,剩余10%在质保期六个月后结算。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及单价(元/吨)。
1.6 最高限价:18.28 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司机具备作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车辆检验相关资料。(包括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单以及商业险保险单)
2.3 项目经理要求:无。
2.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业绩数量:近 3 年(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内完成至少一次运输服务业绩(包括相关工程项目)并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客户验收单等。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23:55附件下载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煤炭转运服务公开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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