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洲安置房新增百叶窗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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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心洲安置房新增百叶窗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QC-2025081336J)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心洲安置房新增百叶窗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江心洲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心洲安置房新增百叶窗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心洲安置房新增百叶窗施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1.1项-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指: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4)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17:00附件下载
江心洲安置房新增百叶窗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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