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公路PPP项目加油站经营权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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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公路PPP项目加油站经营权租赁(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XZD(2025)070FW)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公路PPP项目加油站经营权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建陕西眉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眉县至太白高速项目全长75.435km,起于宝鸡市扶风县与连霍高速公路衔接,终点在太白县与太凤高速公路相接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红河谷服务区加油站:总建筑面积503.98m22,总体分为南区、北区,均设有站房、罩棚、罐区等设施。南、北区均各设地埋卧式SF双层油罐5台、加油岛4座。南、北区站房均为一层框架结构,其中南区站房建筑面积154m,北区站房建筑面积154m2;罩棚均为型钢结构,投影面积为699.96m2。太白西服务区加油站:总建筑面积503.98m2,总体分为南区、北区,均设有站房、罩棚、罐区等设施。南、北区均各设地埋卧式SF双层油罐5台、加油岛4座。南、北区站房均为一层框架结构,其中南区站房建筑面积154m,北区站房建筑面积154m2;罩棚均为型钢结构,投影面积为699.96m2。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眉太项目红河谷服务区加油站及太白西服务区加油站经营权租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公路PPP项目加油站经营权租赁(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公路PPP项目加油站经营权租赁(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性证照且合法有效:(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长期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或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自主经营或授权委托使用的油库,且该油库储存能力不低于1000吨。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至少有1项加油站正常经营业绩(投标人上级母公司或股东具有相关业绩视同其有);3、财务要求:近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无因质量问题或行贿受贿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中国裁判文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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