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现信用社、白河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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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现信用社、白河信用社技术业务
用房装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对“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现信用社、白河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条件的单位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现信用社、白河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二次)。
2.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建设内容:完成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现信用社、白河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委托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522236.70 元(其中,新现信用社:219812.59 元;白河信用社:302424.11 元)。
2.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 工期: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 50 日历天内完成。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验收规范及最新颁布的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 个标段。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 信用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任意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0 17:00附件下载
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现信用社、白河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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