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颗粒物源解析及污染管控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KBHZFCG2025-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东阳市颗粒物源解析及污染管控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
| 东阳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付款方式 |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中标单位提供足额预付款担保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 ||
| (2)、本项目中的颗粒物组分监测设备及颗粒物粒径监测设备完成安装,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成果中要求的《东阳市站点敏感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调研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
| (3)、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成果中要求的《东阳市 PM2.5 污染特征、成因和过程研究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
| (4)、项目服务到期,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有成果要求,且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的合同价款。 |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中标单位提供足额预付款担保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 ||
| (2)、本项目中的颗粒物组分监测设备及颗粒物粒径监测设备完成安装,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成果中要求的《东阳市站点敏感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调研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
| (3)、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成果中要求的《东阳市 PM2.5 污染特征、成因和过程研究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
| (4)、项目服务到期,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有成果要求,且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的合同价款。 |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地 址: 东阳市人民路2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吕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东阳市富民路132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蒋丹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蒋群英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东阳市采购办
地 址: 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传 真: /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更正稿东阳市颗粒物源解析及污染管控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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