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择第三方财务审计及清产核资机构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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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对昆明市西山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择第三方财务审计及清产核资机构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择第三方财务审计及清产核资机构。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含电子版及纸质版)。
2.4 竞争性谈判范围:对采购人指定的下属一家子公司(暂定2025 年6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审计;核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或有事项(如担保、未决诉讼)的披露情况;全面该公司全部资产(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货币资金等),核实数量、权属、状态(如抵押、查封)及价值;清查负债(应付账款、借款、应付税费等)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核实未入账负债;认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形成的损益,分析成因并提出处理建议;核实所有者权益构成,排查股权代持、出资不实等潜在权益纠纷等;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5 质量要求:审计过程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规、证据充分,审计成果需满足国资委备案要求,报告格式符合行业规范,若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如重大错报、资产权属纠纷),需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人,并提出专业处理建议。
2.6 采购规模:约20 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2023 年或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 年1 月1 日起至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前三年内(以谈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谈判小组。
使用原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者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总公司)授权,且每个总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若同一总所(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有两家及以上,或分支机构与总所(总公司)同时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岗履职人员,须提供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2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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