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塔2025年省本部二楼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湖南
湖南铁塔2025年省本部二楼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湖南铁塔2025年省本部二楼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CT20250804128-02 )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
1.5 采购项目概况: 因公司发展需要,需要在省本部二楼进行展厅改造。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湖南铁塔省本部二楼进行展厅改造的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等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二楼展厅改造及装修。
2. 编制工程量清单
( 1 )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依据;
( 2 ) 了解采购要求和项目周边环境;
( 3 )整理 工程量清单 编制基础资料;主要材料设备询价; 确定工料机价格;
( 4 )分析项目设计,确定施工方案;
( 5 )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
( 6 )计价依据有缺项的,补充缺项的计量规则;
( 7 )进行工程量清单计量;清单项目计价;
( 8 )依据常规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
( 9 )编写编制说明,出具工程量清单;出具计价成果文件。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1 :技术规范 书。
2.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4 服务期限要求:
2.4.1 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2.4.2 工程量清单编制:自施工图设计完成之日起 10 日内提交工程量清单技术成果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供应商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 0 2 4 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 5 万元人民币。
注:
( 1 )同类项目业绩指室内装修设计等相关类似业绩。
( 2 )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 3 )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 4 )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类似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4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 1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2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 级 或以上 资质 ;
( 3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 级 或以上 资质 ;
( 4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 丙级或以上 资质 。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 2022 〕 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5 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在本项目至少投入 3 名服务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其中至 少 1 名 具备通信或土建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注:
( 1 )须提供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
( 2 )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 2025 年 1 月至应答截止日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2020 年 7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6 ) 2020 年 7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2022 年 7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 / 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或中国铁塔 / 湖南铁塔供应商分级为 D 级,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及处罚应用有效期内的;
( 11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应答 。
( 2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3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 8 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 制, 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 2 名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 见 资格预审 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竞价。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 “平台”)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 5 年 8 月 15 日至 202 5 年 8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同) 。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 7 】申请人注册及 CA 办理 ”。
5.2.2 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 单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 ”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 5.3 条款。
5.2.3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点击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 下载。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 按项目收取 , 不分标段 ) ,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 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 202 5 年 9 月 5 日 10 时 0 0 分】 。
6.2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提交 ,请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首先点击左侧菜单 “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 ”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 “ 投标文件递交 ” 按钮 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3 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平台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 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 申请人注册及 CA 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 “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 “新用户注册 ” 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 “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 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应答,申请人请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 CA 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 CA 证书售价 200 元人民币 / 个 / 年,手机 CA 证书售价 200 元人民币 / 三个月或者 500 元人民币 / 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 365 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 CA 证书的投标人应 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 CA 完整可用, 续签金额为 200 元人民币 / 个 / 年。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点击左侧菜单 “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 (工作日 8:30-17:00 )。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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