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专利软著代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专利、软著代理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专利、软著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ZJZB-2025-17731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面向未来移动通信发展趋势,提前布局未来天地一体通信系统研发工作,支撑国家重大研发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前沿研究,在研究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产生了一系列的专利和软著。 2025年度研究过程中产生的专利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授权、查新检索,软著需完成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登记。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采购内容 | 采购 预算 金额 ( 含增值税,人民币 ) | 服务期限 |
|---|---|---|
| 国内专利申请 ;已申请国内专利优先审查;专利维护;软著登记;PCT申请 | 120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为 1 个 , 成交份额为 100%
1.4本项目设定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供应商单价响应报价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 .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 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 .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 .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2.1. 6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内(即2022年7月1日至本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至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 的同类项目成功服务案例 ( 同类项目指专利代理服务项目 ) 且单个 合同金额不少于 60 万元(含增值税)。
2.1.7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及10名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8年(含)以上的专利流程管理服务经验。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拥有物理学、力学、机械、仪器、电子信息、自动化、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3年以上的专利代理服务经验,提供证明文件及承诺。
2.1.8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 2 年 8 月 25 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 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行为 ;
( 6 )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 0 20 年 8 月 25 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 20 年 8 月 25 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 9 )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状态显示为 “非正常”并包含“注销”“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信息”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 10 ) 在最近 三 年内 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惩戒。
( 11 )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2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3 )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4 )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5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6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7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 18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 19 )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5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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