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少华中学食堂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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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少华中学食堂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ZBF-2025-269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渭南市,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渭南市华州区少华中学食堂人员(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8万元,招标人为渭南市华州区少华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渭南市华州区少华中学食堂人员(劳务外包)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渭南市华州区少华中学食堂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渭南市华州区少华中学食堂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完税证明:供应商应提供2025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保缴纳情况:供应商应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磋商担保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5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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