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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SQDSN-DL-ZA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5-08-1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SQDSN-DL-ZA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 已由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发改投资发(2024)78-8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现对 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包含周石庄路东延工程、泰山路东延工程、天山路东延工程、五台山路东延工程、水韵河东枢纽核心区段工程、世纪河东枢纽核心区段改造工程、宿迁东站片区核心区中心路网工程及丽江路站前段工程等八部分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宿迁高铁东站片区东枢纽区域核心区内,具体工程概况如下:

宿迁东枢纽核心区中心路网工程:本项目包含5条道路,总长5.98km。其中主干路1条,为燕山路(丽江路至酒都路段),道路全长约1km(包含燕山路沿线布设宿迁东站集疏运高架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次干路1条,为黑龙江路(天山路至洪泽湖路段),道路全长约1.75km(包含站前广场段地道),设计速度为40km/h;支路3条,分别为韶山路(酒都路至黑龙江路段)、百花山路(酒都路至丽江路段)、东江路(天山路至洪泽湖路段),支路总长约3.23km,设计速度为30km/h。本项目主干路兼顾一级公路标准,次干路兼顾二级公路标准。

丽江路站前段工程;道路全长约1.96km,包含沿线布设宿迁东站集疏运高架桥(不含伸入宿迁大道落地部分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兼顾二级公路标准。

周石庄路东延工程道路全长约0.23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兼顾二级公路荷载要求),设计速度为30km/h。

泰山路东延工程道路全长约1.22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兼顾二级公路荷载要求),设计速度为30km/h。

天山路东延工程道路全长约1.2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兼顾二级公路荷载要求),设计速度为40km/h。

五台山路东延工程道路全长约1.14km,包含沿线布设宿迁东站集疏运高架桥,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兼顾二级公路荷载要求)。

水韵河东枢纽核心区段工程,河道中心线长度为1240m,护岸长度为2481m,北岸长1241m,南岸长1240m。

世纪河东枢纽核心区段改造工程,河道中心线长度为1197m,护岸长度为1806m,北岸长902m,南岸长904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道路及配套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拟分为1个标段,即SQDSN-DL-ZA标段,合同范围为:

1周石庄路东延工程、泰山路东延工程、天山路东延工程、水韵河东枢纽核心区段工程 等工程杨舍路至丽江路段的 质量安全工作。

2 五台山路东延工程、世纪河东枢纽核心区段改造工程、宿迁东站片区核心区中心路网工程(燕山路、黑龙江路(燕山路至洪泽湖路段))、丽江路站前段工程、景观绿化铺装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

标段工程建安费约8亿元。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发包人要求的检测内容和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总数的5%控制)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2)代表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和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3)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4)承担全线范围内施工期环境监测、环保管理,检查、回复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文件以及解读最新扬尘管控文件等工作,并协助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活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5)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协调施工标段测量工作关系,参与联测工作。并对全线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6)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通报,上报发包人行文下发,跟踪通报整改回复;定期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展质量、内业资料培训管理。

(7)配合发包人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项、分部工程和项目交工验收检查工作、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工作。

(8)脚手架(支架)、模板、钢结构安装、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以及全线施工现场邻建筑物等周边位移、沉降监测、桥梁监测和施工监控工作。

(9)配合进行质量和安全的事故、纠纷等问题处理。

(10)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信息化管理。

(11)按照业主要求对工程内业资料、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

(12)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 3 服务期

技术服务期:70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其中,绿化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检测项目(或质安中心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类别为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或公路(或道路工程)专业),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检测项目(或质安中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个月(7月或8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若中标本标段,不得参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监理等投标。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若中标本标段,不得承担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施工、监理的检测工作。

3.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上述截图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

3.9本项目检测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检测实施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提示性标记、文字、徽标、人员名称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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