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试剂耗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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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试剂耗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许昌市中心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试剂耗材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配送供应商进行遴选。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试剂耗材项目(二)项目编号:YLZB-F-T2025006号(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即对经医用耗材遴选小组遴选出至少三个品牌进行最后报价(多轮报价),价低者中标)。
(四)项目主要内容:
| 序号 | 标段号 | 耗材 称) | 规格或使用适应症 | 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 | 拟品 牌)数量 |
| 1 | 标段一 | 血液透析浓 缩液A液 | 产品与血液透析机 配合使用,适用于 急、慢性肾功能衰 竭患者及药物中毒 患者 进行血液透 析。 | 1、A 浓缩液由氯化钠、氣化钾、氯化钙、 氯化镁、冰醋酸的水溶液组成; 2、性状:浓缩液应无可见异物,颜色应 不深于1号黄色(或黄绿色)比色液。 、溶应质为浓量在保97.5~1内,,离的 溶质的浓度应为标示量的95.0%~- 4、微生物限度:含碳酸氢盐的浓缩液的 需氧菌总数应不大于 100 CFU/mL,霉菌 和酵母菌总数应不大于 10 CFU/mL,大肠 埃希菌应不得检出。 5、内毒素限量:浓缩液以细菌内毒素用 水配制成透析液后,透析液内毒素含量应 | 2 |
| 2 | 标段二 | 血液透析干 粉B粉 | 产品与血液透析机 配合使用,适用于 急、慢性肾功能衰 竭患者及药物中毒 患者 进行血液透 析。 | 不大于0.5EU/mLo 1、B粉由碳酸氢钠组成。 2、透析粉配成浓缩液应无可见异物,颜 色应不深于1号黄色(或黄绿色)比色 液。 3、PH值:透析粉按使用说明配制成的透 析液 pH值应在7.0~7.6 范围内。 4、溶质浓度:在保质期限内,钠离子的 浓度应为标示量的97.5~102.5%,其他 溶质的浓度应为标示量的95.0%~- | 2 |
| 105.0%。 5、微粒污染:透析粉按使用说明稀释为 透析液后,扣除本底后不溶性微粒含量应 符合:≥10um 的微粒不大于 20个/mL; ≥25um的微粒不大于3个/mL。 | |||||
| 3 | 标段三 | 血液透析浓 缩液B液 | 产品与血液透析机 配合使用,适用于 急、慢性肾功能衰 竭患者及药物中毒 患者 进行血液透 析。 | 7、内毒素限量:透析粉以细菌内毒素检 查用水配成透析液后,透析液细菌内毒素 含量应不大于0.5EU/mL。 1、B浓缩液由碳酸氢钠或碳酸氢钠和氯 化钠的水溶液组成。 2、性状:浓缩液应无可见异物,颜色应 不深于1号黄色(或黄绿色)比色液。 3、溶质浓度:在保质期限内,钠离子的 浓度应为标示量的 97.5~102.5%,其他 溶质的浓度应为标示量的95.0%~- 105.0%。 4、微生物限度:含碳酸氢盐的浓缩液的 需氧菌总数应不大于 100 CFU/mL,霉菌 和酵母菌总数应不大于 10 CFU/mL,大肠 埃希菌应不得检出。 | 2 |
医院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求遴选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并对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医用耗材供应管理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对于产品掉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医院可将产品移除出供应目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序号 | 标段号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据实结 算) | |
| 耗材名称(标段名称) | ||||
| 1 | 标段一 | 血液透析浓缩液 A液 | 桶 | 21元 |
| 2 | 标段二 | 血液透析干粉B粉 | 桶 | 24元 |
| 3 | 标段三 | 血液透析浓缩液B液 | 桶 | 24元 |
(六)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七)交付(实施)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质量要求: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九)分包:不允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特殊资格要求:
1、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且在有效期内。
2、根据医保局规定,属于医保报销的产品,须提供 27 位医保编码,并在河南省耗材映射库内。(不属于无需提供)
3、所投产品须具有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若无河南省标号或许昌市标号须提供官方证明文件)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谈判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1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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