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5年阜阳市第十五中学行知路分校教学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安徽
-阜阳市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5年阜阳市第十五中学行知路分校教学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5年阜阳市第十五中学行知路分校教学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AHFY20250009-2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 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 2025年阜阳市第十五中学行知路分校教学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估算金额为193.79万元人民币(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会议设施、桌椅、普通教室、会议室、保安室、录播教室、合班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计算机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音乐教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技术教室、史地教室设备及服务等。
1.2.2实施区域:阜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集成服务(含设备安装、调试等)、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2.4★所有设备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1.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93.79万元人民币,设备部分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67.03万元人民币,服务部分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6.76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 供应商须具备 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系统集成类)业绩。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如同一项目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以结算单为准),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如一份框架协议对应多个订单或结算单,按照1份业绩认定。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8月 2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8月 2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8月 2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本次询比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本项目响应产品(86寸一体机)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 2)代理商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2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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