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喀什路新疆职业大学校区给排水迁改工程(造价咨询)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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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喀什路新疆职业大学校区给排水迁改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2、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喀什路新疆职业大学校区给排水迁改工程(造价咨询)
4、招标编号:GXXG-2025-ZJ014
5、项目预算:/
6、招标内容:造价咨询全过程跟踪服务(包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计量支付、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工程审计、工程合同评审、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7、服务期限:项目开始实施至项目咨询期结束。
8、工程概况:
给水迁改工程:从喀什东路北侧市政给水管网节水口接水,沿人行道向西敷设至规划路,在规划路远期给水管道敷设线位下布设DN2O0给水管道,避免后期二次开挖,向规划道路东侧用户提供用水保障;沿喀什东路与远期规划道路交叉口继续向西敷设至7号国际公馆,向北敷设DN200给水管道,为沿线用户供水。
排水迁改工程:在规划路远期污水管道敷设线位下布设DN400污水管道,避免后期二次开挖,解决规划道路东侧用户排水需家;由南向北排入锦州东路现状DN500污水管道;规划道路西侧部分污水管起点由7号国际公馆北侧空地沿现状道路向北敷设DN300污水管道,解决两侧用户排水需求,由南向北敷设至锦州东路南侧人行道,在锦州东路现状人行道下由西向东排入规划道路已设计DN400污水管道,最终汇入锦州东路现状DN500污水管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两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19: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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