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中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一
青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共和县中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中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25】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江苏援建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共和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共和县中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项目建设周期内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相关人员须驻场),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并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 (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牵头人为 监理单位;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58633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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