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辽宁
-朝阳市
附件下载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人为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富民社区行政中心08幢(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
2.2项目规模:该项目占地13586.1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635.38 平方米。其中地上十二层,建筑面积 26224.77 平方米;地下1 层,建筑面积 5410.61平方米。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公告共划分1 个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 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EPC 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计量、结算预审核。(详见招标 内容) | 65.00 |
2.4服务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5 质 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项目须具有项目负责人一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投标
4.1 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4.2现场投标地点: 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51-8号山水鑫苑4号楼8号门市房2 楼)。
4.3 开标时间: 2025 年 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4.4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500.0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时至下午 16:30 时)。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5.3 领取方式: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发放
5.4 领取文件费用:300.00 元/份
6.其他说明
6.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4)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报名成功截图。(5)领取文件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以上材料需扫描后制作成一个 word 文档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以收到符合要求的邮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资料不予受理,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邮箱信息。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6.3、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附件下载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