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曹集中心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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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宿豫区曹集中心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最高限价:学校食堂所收总餐费的 $1 6 %$ (二)服务期限:二年,第三年经乙方申请,学校将根据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外包公司的服务质量、师生满意度,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可以继续签订第三年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宿豫区曹集中心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宿豫区曹集中心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管理或单位食堂或经营项目食品制售类);
4.以往服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2)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3)发生因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问题而引起服务单位人员罢餐等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4)发生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有将餐饮合同转包分包行为,经服务单位规劝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5)态度恶劣,在主管部门巡查过程中不配合调查,造成恶劣影响的;
(6)投标前存在劳动、合同等的纠纷;(7)投标前三年内被主管部门处罚过的。(以上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8 18:00附件下载
宿豫区曹集中心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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