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眉山工厂灌装设备及特规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分散)公告
四川
-成都市
迁移眉山工厂灌装设备及特规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移眉山工厂灌装设备及特规改造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迁移眉山工厂灌装设备及特规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移眉山工厂灌装设备及特规改造项目(二次)
2.2 招标编号: TC25190DS
2.3 招标范围: 特规吹瓶机(5.68L/6.18L)、特规装箱机(5.68L/6.18L)、PE跌落式装箱机、输送线,机器人码垛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中粮油脂(眉山)有限公司厂内吹瓶机(12.5L)、贴标机(12.5L)、灌装机、提环机、开箱机、装箱机、封箱机、喷码机等旧设备的拆卸、转运及安装;中粮油脂(眉山)有限公司内流量计灌装机、压环机、贴标机(5L)等旧设备的拆卸、转运、部件更换及安装;以及整体产线投入运营所需的全部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2.4 项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金华镇清凉西路66号。
2.5 项目工期: 100 日历天(设备供货期(含眉山工厂拆卸设备转运至项目地点) 70 日历天,安装工期 30 日历天)。
2.6 质保期和维保期:自设备组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新采购设备、改造设备 12 个月质保和维保服务。
2.7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项目需求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验收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关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参与投标;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参加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满足本公告第 3.1 条要求的投标人 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如投标人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可将新旧设备安装、旧设备拆卸及转运进行专业分包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须具有: 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新旧设备安装、旧设备拆卸及转运可以进行专业分包但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并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需提供分包承诺函或者分包合同)。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2-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完成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类似项目业绩(灌装项目供货及安装),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未被列入中粮集团承包商黑名单。注:应附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和 “ 信用中国 ” 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已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7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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