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空飞行管理数字底座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
1.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中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
| C11000001001 | 低空飞行管理数字底座软件平台 | 1.000 | 套 | 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0个日历日 | 重庆市,招标人指定 | 5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7)不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范围内; (8)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近两年出具的任意一份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附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5)提供近一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对账单等,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近一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提供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红头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注: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投标人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2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 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3、投标人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的企(事)业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范围内的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未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6)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在航天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注册,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详见电子化招标平台相关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