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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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已由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 0 0 %$ ,招标人为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2.2 项目编号:SNZB-XJNH-D2025120657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办公地点位于昌吉市硫磺沟镇。矿现有合同制员工 820 人左右,外委施工人员 159 人,共计 979 余人,招标方人员基本居住于昌吉市市区范围内,执行四六制及大班出勤制度,四六制小早班乘车人员约 180人,大班乘车人员约 300 人, 四六制中一班乘车人员约 180 人,四六制中二班乘车人员约 180 人,四六制夜班乘车人员约 150 人。招标方现租赁通勤车 10 辆,用于满足招标方员工上下班通勤及其他活动的通勤运输服务 。
招标方租赁投标方提供手续合法齐全、45座、国五排量及符合以上标准客车 10辆,并按招标方要求车身喷招标方公司全称和 LOGO, 由投标方进行日常运营服务。招标方根据合同 约定金额按每月结算费用,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租赁车辆服务。车辆租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驾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险、车辆年检费、维修费、保险费、加油费、运管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规则引致的车辆、乘坐人员及驾驶员损失)处理费以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详见技术规格书。
2.4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具备服务条件(通勤车租赁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5服务质量:符合《通勤车租赁及服务技术规格书》要求
2.6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及分项报价,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4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业绩及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9 17:00附件下载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通勤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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