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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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NMGZT-ZB-25-022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2717:30:00
一、评标情况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需解锁,投标报价:57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需解锁,投标报价:57.1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科尔沁右翼中旗恒达物业有限公司运大餐饮 期投标报价:57.2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需解锁)的项目负责人常伟,(式烹调师(高级))证书编号:202100214;
中标候选人(乌兰浩特市鑫金华丰大酒店)的项目负责人:王经经,无;
中标候选人(科尔沁右翼中旗恒达物业有限公司运大餐饮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白美荣,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需解锁)的资格能力要求:符合;
中标候选人(乌兰浩特市鑫金华丰大酒店)的资格能力要求:符合;
中标候选人(科尔沁右翼中旗恒达物业有限公司运大餐饮分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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